加强数字经济的理论探究和顶层设计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文 | 刘新民
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正在成为主要国家开展战略竞争的焦点领域和前沿阵地。2021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事关国家发展大局,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做好我国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我们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
作为数字经济关键要素的数据,具有供给充裕性、使用共享性、价值叠加性、功能融合性、产权复杂性等新特征,使得数字经济运行呈现技术主导、数据驱动、业态融合、平台支撑、时空泛在、规则竞合的运行趋势和规律,对此我们需要准确把握。
(一)充分认识数据要素的新特征
同传统生产要素相比,作为数字经济关键要素的数据,具有很多新特征,它已经并正在深刻改变着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式和经济发展的趋势规律。
1. 供给的充裕性。随着互联网、传感器以及数字化终端设备的迅速普及和快速升级,人机物互联的新时空正在成型,普适计算使得人们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获得并处理数据,“万物皆互联、无处不计算”将成为常态,从而带动数据加速度、指数级增长。据国际数据集团(IDC)发布的报告显示,全球每年产生的数据将从2018年的33ZB增长到2025年的175ZB(1ZB相当于1.1万亿GB)。数据生产源源不断,供给极大充裕,数字经济增长源动力不再有陷入枯竭之虞。同时,数据赋能使得土地、资金、劳动力等使用效率大幅提升,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要素的稀缺性。
2. 使用的共享性。很多数据所具有的非排他性,可以被不同人在同一时间使用,且不会降低数据的质量或容量,其共享特征十分明显。当然,有些经过加工的数据具有排他性。如一些媒体信息终端采取付费形式,只有付费会员才可阅读,但排除他人使用的成本很高。因此,数据开放和软件开源势将成为全球主流。此外,数据传播和使用不仅能跨越时空,而且边际成本接近于零。数据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均衡共享,势将推动全社会经济福利和公共福利水平大幅提升。
3. 价值的叠加性。数据不仅具有可无限复制、反复使用且不会发生损耗的特性,其使用过程还会赋予数据更多的信息和价值。数据使用的频率越高、范围越大,使用者通过使用、遗留、改造等方式产生的新数据就会越多,从而形成数据数量的持续累积和数据价值的叠加传递。人类通过对这些数据的交换、整合、分析,可以验证已知知识、发现未知知识(验证经验知识和理性知识、发现大数据知识这一新知识形态),数据价值将由此实现由信息价值向知识价值的跃升,数字经济的外部性和溢出效应将会加倍释放。
4. 功能的融合性。数据能同其他生产要素不断组合迭代和交叉融合,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人才流、资金流的趋势日益明显。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数据要素往往同其他要素融合在一起发挥效应,从而加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进程,提升全要素生产率。比如,数据要素同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深度融合,将不断催生智能机器人等“新劳动力”、金融科技等“新资本”、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受此影响,人类经济社会运行效率也将大幅提升,产业体系和经济体系迭代会进入快车道。
5. 产权的复杂性。在当今万物互联时代,人的数据、物的数据、机器数据不停涌现且相互交织融合,数据产生的主体和记录处置的载体紧密联结,但两者往往归属不同,而且数据个体产生和数据集成使用的矛盾始终存在,导致数据产权多为不完全产权,即产权关系很难被清晰界定。比如,在网络购物中,用户的点击、浏览、购物历史等数据均被网络平台所记录,平台作用巨大,理应获得部分产权;但这些数据同用户的隐私息息相关,相关平台在处置这些数据时理应事先得到用户同意,并实行合理的利益分配。而目前尚未形成具有共识性的数据权属理论和行业实践,这就给数字经济治理和社会生活治理带来新的挑战。
(二)深刻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
数据要素的新特征决定着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需要我们深刻认识、准确把握、顺势而为。
1. 技术主导,智能化发展趋势日益明显。数字技术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中研发投入最集中、创新应用最广泛、辐射带动作用最强大的领域,一大批数字技术的创新突破,使得“云(云计算)+网(互联网)+端(用户端)”协同成为新的基础设施,极大提高了数据获取、传输、处理能力,加速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随着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持续演进,数字经济必然走向人工智能经济,经济组织的平面化、分布式、自驱动特征明显。有专家预言,人类将在2045年迎来“计算机智能超越人类智慧”的一个奇点。
2. 数据驱动,数据的关键地位和战略价值日益凸显。数据成为关键要素和新型资源,并对其他要素产生赋能、联通、聚变效应,驱动数字经济指数级增长,进一步发展数字生产力。同时,通过挖掘提炼数据,并进行多维度多领域的数据分析,可以揭示单一数据无法展示的规律,助力实现精准决策和科学治理,进一步解放数字生产力。未来,将被赋予“语义”的“元数据”会自动检索和集成网上信息,实现本质关系上的数数相联,从而实现从数据到知识的快速转化。所以,数据被誉为陆权、海权、空权之外的另一种国家战略核心资产和主权,“数实力”(对数据和互联网的掌控力)势将成为继硬实力、软实力、锐实力之后国家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3. 业态融合,企业边界和行业边界日益模糊。技术跨界创新推动产业跨界融合,数据要素的流动性催生经济的融合性。特别是数字技术同制造、能源、材料、生物等技术的交叉融合,使得虚拟经济同实体经济、产业之间、企业之间的融合性明显增强,产供销一体、上下游协同势将成为数字经济的新形态和新常态,企业边界、行业边界逐渐模糊,开始形成全纳产业链和无边界组织。企业形态将由科层制向扁平化、由封闭式向无边界转变,催生新的创新体系、生产方式、产业形态,推动构建覆盖全产业、全要素、全环节的开放价值网络。
4. 平台支撑,驱动平台经济成为数字经济的主要形态。平台是数字经济时代协调和配置资源、实现价值创造和价值汇聚的核心支撑,不仅直接提供产品和服务,而且发挥优化再造供应链流程、智能化匹配产供销的巨大功能,从而推动各类要素资源和市场主体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即时性的点对点和多对多的联结,提高了资源配置利用的效率。互联网平台新主体的快速涌现以及平台间的有机联合,势将进一步推动供应链和产业链由传统的线性关联转变为网络化交互协作,实现跨地区、跨领域、多主体的共竞共生,使得平台经济成为数字经济的主要形态和中坚力量。
5. 时空泛在,推动形成人机物三元连接的新时空。打破时空限制的互联网,促进了人机物的泛在连接,将物理世界通过数字编码形式映射到虚拟的网络世界,形成数字孪生。数字技术同物理世界的进一步融合形成“元宇宙”时代,脸书、微软等国际巨头均已积极布局。“万物互联、人机互动、天地一体”势将推动物理世界、网络世界、人类社会互联互通,使得传统产业和经济运行的基础从物理世界转型到三元连接的新世界,使得分布式资源配置、协同性价值网络、跨时空经济集合成为可能。数字技术和产品已在社会领域产生深远影响,正在改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开启全新的数字文明时代。
6. 规则竞合,安全和发展成为各国战略博弈的焦点。近年来,主要国家都不遗余力加强在数字科技创新、技术标准、国际规则制定等方面的布局,谋求在全球数字经济竞争中抢占先机。一方面,数字经济增长速度快、发展潜力大,日益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能和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领域,于是,主要经济体纷纷推出于己有利的发展倡议和治理规则。另一方面,数字技术将推动形成一个万物互联的新世界,并在技术伦理、个人隐私、国家安全等方面带来诸多挑战,统筹安全和发展任务更加繁重、竞争日趋激烈。
二、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
快速发展的数字经济,正严重冲击传统经济学关于资源稀缺性、信息对称性、经济人理性等假设,并挑战传统经济学理论。宜加强分析研究和理论总结,为数字经济发展和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从经济史来看,每一次新技术和新要素的出现都会重组生产要素,推动经济学理论大发展。在土地、劳动力成为主要生产要素后,威廉·配第提出“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论断,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在资本和劳动力成为主要生产要素后,马克思发现并形成剩余价值理论,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技术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后,以技术为新变量和新要素,诞生了创新经济学。近年来,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原有经济理论已不能完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实践,亟待构建新的理论体系。
(一)数字经济对传统经济学假设带来严重冲击
传统经济学是建立在资源稀缺性、信息对称性、经济人理性等假设基础上的,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此构成严重冲击乃至颠覆。
颠覆资源稀缺性。从相对稀缺到较为充裕。稀缺性是经济学第一原则,一切经济学理论皆基于该原则。因为土地、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的稀缺性,使得人们必须考虑如何使用相对稀缺的资源来满足无限多样化的需要。换句话说,人们要在资源稀缺的条件下做出最优选择,使得稀缺资源效用最大化,并由此构建起经济运行的基本框架和理论体系。而数据要素具有非稀缺性特征,势将对供求关系、价格机制、产业形态等带来明显影响,并使得数字经济理论逻辑同传统经济差别明显。
2. 颠覆信息对称性。从相对有限到较为完备。现代经济学认为,受制于获得渠道等因素影响,人们对信息的获得总是有限的,并由此产生决策风险和生产经营风险。而且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还会产生道德风险。但数字技术的扩散和运用,所带来的数据获取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可篡改性,使人们获得信息的渠道大为拓展、成本快速下降,由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风险也将大大降低,势将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政府宏观调控产生重大影响。
3. 颠覆经济人理性。从个人理性到社会理性。经济学假设,每个社会成员的选择都会趋利避害,以寻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从而产生残酷竞争与零和博弈。但数字经济构建了共生共享、互利互惠的生态圈,各参与方秉持“协同、互利、普惠”的社会理性,推动经济人理性从个人理性向族群理性、社会理性转变,合作共赢势将成为市场主体的主动选择和价值追求。
(二)数字经济对传统经济学理论带来严重冲击
数字经济已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对传统经济学理论产生影响,宜系统研究,构建新的理论体系。
1. 宏观经济理论层面。数据要素拓展生产函数理论。生产函数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各种生产要素组合同所能产生的最大产出之间的关系。古典政治经济学把土地、劳动力、资本作为三大要素,而二战后科技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显现,技术被增列为新要素并被纳入生产函数之中。近年来,数据的地位和价值日益凸显,成为新的生产要素,而且这一新要素供给日益充沛、复制成本接近于零。这在经济史上前所未有,不仅会改变生产函数,而且会重塑生产关系。
网络平台拓展资源配置学说。传统经济学认为,计划和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方式。而在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平台以自动匹配算法作为技术支撑,对供需双方进行点对点匹配,这会最大限度减少资源错配现象,有效缓解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平台还对客户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进行深度挖掘、实时感知、快速响应,推动形成一大批数据驱动型企业和商业模式,使得平台成为继计划和市场之后全新的智能化的资源配置方式。
数字货币冲击传统货币金融理论。近年来,快速崛起的数字货币,正在改变传统的金融模式、货币形态以及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特别是央行数字货币使得央行可以实现对数字经济全方位、全流程监测,并为货币政策创造更具穿透力的直达工具。此外,数字经济是“代码”经济,其运行规则是算法规则。在未来万物互联的世界里,内嵌于数字经济运行全过程的数字货币,能自动记录生产、流通等环节所用的时间,并即时计算出各行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使得各国央行数字货币均可锚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从而摆脱锚定特定货币的传统做法。这不仅可以重构国际货币金融理论和全球货币体系,而且可以推动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在实践中得到精准实现。
“即时经济学”优化宏观调控理论。传统宏观调控主要依靠统计数据,存在时间滞后、样本不足、数据不全乃至人为失实等问题,影响宏观调控的精准性和前瞻性。但随着数字设备、传感器、快速支付等的无处不在,大数据应用模型日益成熟,世界正迎来一场即时经济革命,政府准确而迅速观察和调控经济的能力将由此而大大增强。同时,数字货币、在线监测、智能决策等也极大丰富了宏观调控工具,既能减少决策错误风险,又能使得宏观调控更精准更前瞻。
2. 微观经济理论层面。共享逻辑超越竞争理论。工业经济时代更多强调竞争,产品的大规模生产和同质性特性放大竞争效应,优胜劣汰成为市场常态。而数字经济时代,微观主体的链接性和共生性大大增强,异质化合作和规模化协同大大加强、同质化竞争逐渐弱化。此外,在万物互联背景下,作为关键要素的数据,人人都是其生产者、所有者、共享者,而且让渡所有权、共享使用权成为潮流和趋势,这势将改变传统的产权理论、所有制关系、企业合作模式等。有专家断言,未来所有权价值会变成使用权价值,使用权会优于所有权。
梅特卡夫法则冲击规模报酬递减规律。传统经济学认为,短期内企业产出增加的比例会大于生产要素增加的比例,从而带来规模报酬递增;但在达到一定规模后,企业产出增量会小于要素投入增量,出现规模报酬递减。而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带来的企业交易成本大幅下降,且平台经济网络效应明显,平台企业实现范围经济的条件由产品的相关性转向基于用户数量的规模经济,导致使用者越多则平台价值就越大。这就是梅特卡夫法则,即平台网络价值同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这在一定程度上颠覆了原有的规模报酬递减规律。
“长尾理论”冲击企业营销管理理论。传统营销管理学认为,商家普遍关注那些在20%的畅销商品上创造80%收益的客户群。这主要是由于销售渠道受限造成的。而基于平台强大的链接能力和海量的用户资源,平台企业可以出售那些满足“小众”需求的小批量商品,并获得巨额利润,这就是“长尾理论”。即平台能把小众商品和小众市场汇聚成同主流市场相匹敌的大市场,推动经济驱动模式从主流市场向非主流市场转变。因此,数字经济时代是关注“长尾”的时代,企业营销管理理论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优化。
双边市场学说冲击企业边界理论。美国经济学家科斯认为,企业是配置资源的一种组织方式,当企业内交易的边际费用同市场中交易的边际费用相等时,企业和市场就达到了均衡,这个均衡点就是企业的边界。而在数字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平台进行交易,平台构成双边市场。双边市场具有网络效应、数据及机器学习效应、转换成本和锁定用户效应,会加速市场集中化和平台跨界化,企业边界和行业边界逐渐模糊。这不仅挑战科斯的企业边界理论,而且冲击传统的垄断理论。
三、做好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
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是,切实按照“支持发展、推动跨越,前瞻部署、系统推进,以人为本、包容共享,有效治理、维护安全”的基本要求,做好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
(一)明确基本要求
发展数字经济宜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1. 支持发展、推动跨越。发展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第一要务,也是最大任务。宜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继续支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建议集中力量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完善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加速产品和服务迭代,加快推动我国从数字经济大国向数字经济强国跨越。
2. 前瞻部署、系统推进。加强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把握发展趋势和规律,在此基础上制定实施数字经济引领战略,研究出台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专项规划和政策举措,增强支持政策的系统性、科学性、稳定性。完善顶层设计,健全跨部门协调机制,协同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治理现代化。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提高全民全社会数字技能和素养,确保我国始终走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前列。
3. 以人为本、包容共享。坚持数字为民,在明确红线基础上实现基础数据、公有数据、平台数据全民共享。放大数字经济开源、开放、共享、共有的价值理念,推动社会分工更加自由、合理、全面,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得数字经济能够赋能人和解放人,而不是剥夺人和奴役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消除“数字鸿沟”,防止“赢者通吃”,提升数字经济的包容性和公平性,助推实现共同富裕。
4. 有效治理、维护安全。宜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明确规则,划出底线,设好“红绿灯”,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引导督促企业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平台企业主动拥抱政府监管。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把监管和治理贯穿创新、生产、经营、投资全过程,实现大中小企业全主体、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线上线下全时空治理,以确保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二)明晰总体思路
充分发挥我国数字经济大国优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1. 壮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贯通创新链和产业链,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推进数字产业化进程,加快形成数字产业链,壮大数字经济增量。支持数字技术同产业融合发展向更深层次演进,通过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推进产业数字化进程,通过增量和存量并举,持续扩大数字经济总量规模。旗帜鲜明地支持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发展壮大,坚定不移地支持平台企业在促进科技进步、繁荣市场经济、便利人民生活、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积极作用。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构建自主可控、产研一体、软硬协同的新一代数字技术创新体系,更加注重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技术加快突破,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2. 创新业态、丰富形态、构建生态。继续支持云计算、大数据等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移动支付、在线教育、远程医疗、自动驾驶、数字贸易等数字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推动孕育形成一批技术创新型、数字赋能型、平台服务型、场景应用型等标杆企业。鼓励采用“公私合作”模式,加速数字场景应用落地,继续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场景经济、智能经济等形态不断创新演进,为数字经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推动各类要素资源互联互通、各类市场主体聚集聚合、各类政策举措协调协同,支持构建无边界、柔性化的组织模式,形成跨行业、跨领域、跨主体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系统,支持打造互联互通的数字经济生态和共同体。
3. 探索机理、优化治理、遵从伦理。持续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掌握数字经济发展规律和运行机理,构建数字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分析范式、政策工具,在全球抢占数字经济理论研究制高点。宜在把握规律基础上,秉持包容审慎、敏捷出台、及时完善、快速迭代的大方向,创新数字经济治理方式,重点推进数据治理、算法治理、平台治理的法治化。探索建立“监管沙盒”,在自动驾驶、区块链、人工智能应用等领域先行先试、落地应用。倡导和弘扬“唯有创新才是打破垄断最好武器”的理念,引导数字平台企业更多投入自主创新,携手中小企业构建创新生态圈。面对数字经济带来的智能武器、机器排挤工人、芯片入脑、数字鸿沟、数据偏好和异化等伦理问题,宜参照和遵从联合国《人工智能伦理建议书》,倡导科技向善,增进环境友好,提升人类福祉、人权、尊严,在数字空间建立同物理空间相一致的数字伦理和道德文明,使得技术、机器同人类成为朋友而不是对手和敌人。
4. 拓展主权、推动平权、反对霸权。数据“无边界”流动挑战主权“有边界”原则,各国力图主导网络空间和数据规则的博弈日趋激烈。宜拓展网络空间和数据主权,坚定捍卫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四个基本权力,持续增强数据资源的获取、配置能力以及对数据霸权的制衡反击能力。顺应各国人民发展数字经济普遍诉求,倡导数据平权,在全球公平分配互联网基础资源,共同管理互联网根服务器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支持发展中国家建设新型基础设施,缩小数字鸿沟、共享数字红利。可主动倡导在联合国框架下制定各国普遍接受的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和国家行为规范,确立国家及各行为主体在网络空间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坚决遏制美西方意图将其在国际格局中的主导支配地位延伸到数字世界。
(三)做好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和体制机制建设
基于以上考虑,建议党和国家尽快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加强形势研判,抓住机遇,赢得主动。
1. 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充实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职能,加大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重大工程、重大事项的统筹调度。抓紧制定“十四五”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专项规划,建立政策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资金、人才等配套政策建设。
2. 建立开放合作机制。以自主性开放(尊重各国国情和发展差异)、模块式合作(提供多领域、模块化、可选择的合作清单)、包容性参与(不得歧视限制特定国家)为导向,积极引领数字领域的全球治理规则制定,深化数字经济全球分工合作,促进数据、数字商品和服务跨境流动。
3. 健全试错容错机制。以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为契机,加快数据权属、开放和流动、数字市场公平竞争、网络安全等领域的体制机制建设,尤其宜探索建立试错容错机制,营造良好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4. 成立专门决策咨询委员会。基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形势,组建高层级跨学科的决策咨询委员会,在前沿技术发展、理论研究、伦理建设、战略设计、力量布局、政策优化等方面为党中央建言献策,为国家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刘新民,中央政策研究室经济研究局副局长,此文发表于《学习与研究》杂志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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