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从有序扩大自主开放、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增强开放平台效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等4个方面,提出20项政策举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月20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做好2025年稳外资工作有关情况。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指出,总的来看,《行动方案》具有4个突出特点: 《行动方案》提出,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的开放试点,推动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的提速加力,进一步压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在自贸试验区持续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提升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等一系列举措。
《行动方案》提出,要引导更多优质外资长期投资我国上市公司,研究制定鼓励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政策举措,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限制,便利创新药加快上市,支持外资企业参与生物制品分段生产试点等有关措施。
《行动方案》提出,要精心设计实施“投资中国”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与有关国家的双边投资促进工作组机制作用,央地协同联动开展境外投资促进活动,优化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相关规定,优化外资并购规则和并购交易程序,支持外资企业参与新型工业化进程等举措。
《行动方案》提出,将更多外资项目纳入重大外资项目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尽快明确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优化药品带量采购,继续稳妥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有针对性举办银企对接活动,提升外资企业贸易便利化水平等举措。 凌激表示,关于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问题,我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保障外资企业的国民待遇。通过外资企业的圆桌会议等多个渠道,我们围绕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政府采购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去年5月,我们在商务部还召开了外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专题圆桌会,进行了充分交流,听取了外资企业的意见,我们都予以逐一回应。 同时,相关部门采取了许多积极举措,包括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完善政府采购的质疑投诉和行政裁决机制,依法受理并公平处理企业投诉,包括外资企业的投诉;目前,还在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的修订,研究制定政府采购领域“中国境内生产”的具体标准。 在《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中,我们提出了“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就是要明确相关标准,切实保障内资和外资企业在华生产的产品平等参与政府采购。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动这些配套细则尽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