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是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
2022年12月,我国出台首个专门针对数据要素的基础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随着管理机构及政策文件的确立、各项政策细则逐步出台落实、技术发展逐步解决数据要素相关难题,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有望迎来加速发展。
下面将简要盘点各省市“数据要素”政策规划。
1、北京市
北京市印发的《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数据产权制度、数据收益分配、数据资产登记评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流通设施建设、数据要素产业创新等方面探索加快发展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数字经济。
2、上海市
上海市印发的《立足数字经济新赛道推动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了七方面23条具体举措,拟进一步释放数字红利,提升数字经济质量。
3、重庆市
《重庆市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出,完善全市公共数据资源共享交换体系,持续增强数据要素的集聚和利用效率。以数据采集、数据确权、数据标注、数据定价、数据交易、数据流转、数据保护等为重点,加速推进数据要素价值化进程。
《重庆市数据治理“十四五”规划》提出,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发展。基本构建权责清晰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规则、组织架构和监管机制。数据要素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西部数据交易中心全面建成,数据要素配置科学合理,数据要素市场主体持续活跃,数据治理服务相关产业集聚能力显著增强。
4、河北省
《河北省数字经济发展规划(2020-2025年)》提出,培育数字要素市场。支持建设大数据交易中心,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定价机制和建立数据交易过程中资产的交易流转、权属证明、权益保护等机制,促进数据资产市场化流通,建立数据资产登记制度和数据资产交易规则。
5、山西省
《山西省加快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有序推进数据要素交易流通,完善数据产权界定、信息共享、流通交易、价值释放、安全保障等制度和政策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推动数字生产力与农业、工业、服务业等产业的结合,加快数字转型进程。加快推进山西大数据交易平台建设。
6、辽宁省
《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提出,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场景优势,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到2025年,数据要素市场化体系基本建立,重点行业数据库趋于完善,广泛开发数据应用产品。探索建立数据要素市场化机制。构建市场化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数据资产等级制度和数据资产交易规则。
7、吉林省
《吉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提升数据要素供给能力,稳步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强化数据要素流通能力,建设长春大数据交易中心,促进与国内其他数据交易场所互联互通,推动和完善多种大数据的交易范式;促进数据要素开发利用,以实际应用需求为导向,促进数据、技术、场景深度融合,更好满足多元化数据需求。
8、黑龙江省
《推动“数字龙江”建设加快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提出,支持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促进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提升。建立规范的公共数据管理制度,提高数据质量,丰富公共数据产品,支撑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建立数据交易机制,激发数据资源活力。
9、江苏省
《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加速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突出数据的战略资源和核心要素地位,加大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深化数据应用创新,探索数据资源流通交易,加强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加速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进程,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10、浙江省
《浙江省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试点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形成数字基础设施领先、数据基础制度健全、数据资源体系完善、数据产品供给丰富、能力输出高效、生态体系良好的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浙江范式,助力打造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区。
11、安徽省
安徽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行动方案(2022—2024年)》提出,强化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强化数据资源汇聚,实现政务数据资源生产、沉淀、治理一体化。推动数据资源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健全标准规范。
12、福建省
《福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提出,推动数据资源交易流通。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探索建立更具弹性的数据要素发展监管制度,构建多元共治的数据要素市场治理体系。
13、江西省
《江西省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在区域特色要素集群基础上开展数据交易试点。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大力发展数据安全产业。建成具有江西特色、优势突出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14、山东省
《山东省大数据产业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提出,提升数据要素供给能力。聚焦经济发展、民生服务等领域需求,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化进程,探索合作开发、授权运营等差异化模式,促进产业数据和公共数据高效、高质量汇聚。引导产业链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挥带动作用,加大与中小微企业双向数据授权,合理扩大数据资源共享范围,探索“数据、平台、算法、安全”一体化服务新模式。
15、河南省
《2023年河南省大数据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提出,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据要素生态体系构建等方面形成一批阶段性成果和经验。开展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2023年底,推动100家企业开展DCMM贯标。持续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和数据资产评估试点。稳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城市试点工作。
《河南省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和整体协同机制更加健全,安全高效的基础架构和公共平台支撑体系基本形成,数据资源有效赋能政府治理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6、湖北省
《湖北省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底,首批数据要素流通交易赋能实体经济的示范应用场景打造完成。到2024年底,数据要素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制度体系搭建完成。到2025年底,形成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的湖北经验,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中部枢纽初步建成,湖北数据交易场所成为国家级或重要区域级数据交易场所。
17、湖南省
《湖南省“十四五”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数据要素资源价值充分释放。数据资源统筹管理不断强化,实现政务数据全部汇聚、公共数据有序汇聚,数据资源开放和开发利用规范有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典型经验,数据资源共享协同、融合创新、开放应用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18、广东省
《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明确了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五大类主要任务:一是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二是激发社会数据资源活力;三是加强数据资源汇聚融合与创新应用;四是促进数据交易流通;五是强化数据安全保护。
19、海南省
《海南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总体方案(2022—2025)》提出,完善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建立合规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和监管规则体系。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
20、贵州省
《贵州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数据资源化、资产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建成国家数据生产要素流通核心枢纽,力争将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上升为国家级数据交易所,数据要素实现有序流通交易和价值充分释放。
21、云南省
《云南省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提出,探索政府数据授权运营模式,鼓励第三方深化对公共数据的挖掘利用。支持大理州探索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化试点城市,推进数据安全和数据要素一体化治理。研究论证设立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规划建设集成智能撮合、合规公证、可信流通、价格生成、跨境通道等功能的综合性数据流通应用共性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数据要素创新试验区等试点示范项目落地云南。
22、陕西省
《陕西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统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落实国家制度安排,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完善数据采集、整理、聚合、处理、分析、确权、使用、流通、交易等环节的制度法规和机制化运营流程。建立完善数据资源资产评估与价格形成机制,完善覆盖原始数据、脱敏处理数据、模型化数据和人工智能化数据等不同数据开发层级的新型大数据综合流通机制。